商标“撤三”了解一下.....
许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商标撤三是什么?商标撤三又会面临什么危险。其实在你接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时,你就该想着商标撤三如何补救了。“商标撤三”全称“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当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后,该注册商标就会面临着商标被撤销无效的危险。
1、“商标撤三”由谁提出来的?
提出商标撤三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只要有人发现某个注册商标长达三年时间未使用,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请求无效该商标。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需要缴纳500元人民币。
2、“商标撤三”申请提交给哪个单位?
提交给商标局。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3、被提出“商标撤三”的商标该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真的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的,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无用功,请放弃挣扎。
第二种情况是商标一直有在使用,未有过持续三年为使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可以做出以下反应。当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这个时候商标持有人可以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若是证据不能够使商标局信服,收到撤销商标决定书,商标持有人不服这个决定的,还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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