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式(1))
2.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其中: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公司住所证明;(表式(3))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4.变更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其中:
(1)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9)和公司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5.变更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或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还应当提交新的股东、发起人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变更姓名或名称的证明;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发起人的,还应当提交原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公司变更登记时改变住所、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的,还应填写
3.《公司住所证明》;
4.《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5.《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填写规范如下: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 本表适用于公司变更登记;
2. 公司应在封面填写公司名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 "原核准登记事项"应按公司上一次登记核准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空项;"有关部门意见"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第2页"有关部门意见"栏填写要求一致;
4.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可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也可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5.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的填写要求一致。
6. 第四页填要求,领执照人"可为申请人,但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为法定代表人;领照人应在"领照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并填写"领照日期"和"联系电话"栏;此页其他栏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
《指定(委托)书》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公司或变更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D,并应在D项中选择"变更"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变更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 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做到第68页;
(2) 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本表适用于企业法人(营业)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含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公司1。5。2-2。1-2。1-6=3-。5=3);
2.住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是企业法人的法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场所。现阶段,经营场所一般不予核定;
3."住所(经营场所)"栏应详细填写所在的区(县)、街道(乡)的具体门牌号码,没有门牌号码的,应标明其距主要参照物的位置;
4."产权单位证明"栏中"本房产产权归 所有,同意将 M以 方式提供给 企业使用,期限为 年。"第一个空格应填写产权单位全称或产权所有人姓名;第二个空格为住所(经营场所)的面积;第三个空格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为无偿、租赁等;第四个空格应填写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第五个空格其期限应在1年以上;产权单位负责人应在本栏"负责人签字"处亲笔签字,产权单位应在 "产权单位(公章)"处加盖公章,并将日期填写清楚;房产产权属私人所有的,产权所有人应在本栏目亲笔签字;并应提供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5.产权单位无房产证的,应由产权单位上级在"其他需证明的情况"栏内说明情况,一般可填写为:"本房产产权归XXX所有,产权证尚未(或正在)办理。"并加盖产权单位的上级部门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应由公司董事长(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如实填写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粘贴在本表相应位置。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在粘贴照片处加盖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授权投资的机构的公章或人事部门骑缝章。 《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视会成员情况》 应由公司董事、经理、监事亲笔签字并填写相关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产生方式为"选举";国有独资公司为"委派",董事长为"指定"。其中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监事产生方式为"选举";经理的产生方式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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