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区别?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逾期不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俗地讲,也就是传说中的“黑名单”。《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及后果
(1)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不真实。
如果根据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找不到你们公司,那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除了工商局派人找不到你之外,寄出的法律文书没人签收,也算找不到!
一旦被发现地址异常,会有30天的公告期,如果你在这30天办理了地址变更手续,那就不用特别向工商局提出申请,系统会自动筛查并予以剔除。
(2)企业注册资本弄虚作假。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但注册资本填写不能任性,否则可能承担较大债务责任。一般来说,符合实际经营所需即可,而且尽量在你能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欠款了无法解决,那么不仅是公司,连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成员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也注销不掉。
(3)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每年6月30日之前没有年报的,就会直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企超过6个月不经营。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7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注意,零申报也要有账本,连续6个月零申报可能会被税务局盯上的。
此前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北京一家贸易公司被冻结了基本户,一张5000万的汇票兑不了现。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贷款、招标就几乎与你无缘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想要买房、出国、乃至子女上学都将受到限制…不仅阻碍企业发展,也对个人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各位老板请务必熟知,不然什么时候掉“坑”都不知道,没有经营盈利也记得记账报税,拖得越久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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