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司变更程序及应递交的文件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6.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
7.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①决议事项;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8.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须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所评估资产是国有资产的应提财政部的确认报告,所评估资产是非国有资产的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
9.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提交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还须提交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1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三次减资公告(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