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口专项小组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后,税务总局连续召开党组会议、举办各省局主要负责人暨联络(督导)组成员机构改革培训班、召开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工作。连日来,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不折不扣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北京、陕西、河南等地税务部门采取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干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统一思想认识,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青岛、宁波、湖北等地税务干部一致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积极平稳有序推进税务机构改革。
主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凝聚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合力。各省国税局、地税局均联合以书面或当面汇报的形式,向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福建、辽宁、安徽等地陆续成立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协同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扛牢抓实改革主体责任,全力履职尽责、做好表率。云南、天津、西藏等地税务部门表示,一定要按照“改好省局树样板”的工作要求,把省局机构改革做稳妥做扎实,为市局、县局机构改革树立样板、作出表率,形成一级压实一级,一级抓好一级,齐心协力共担共进的局面。甘肃、广西、大连等地税务部门及时开通12366税务干部关心热线,通过在内部网站设立“我为改革建言献策”专栏等方式,畅通干部反映问题渠道,落实好局长接待日制度。继续做好重大事项和舆情“零报告”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为扎实做好当前机构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吉林、内蒙古、山西等地税务部门表示,要充分认识税务机构改革的特殊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扭住关键、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深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任务总台账和分台账,坚持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将所有改革任务纳入绩效专项考评和督导督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工作有序运转。江苏、江西、黑龙江等地税务部门牢牢把握好新机构挂牌、制定报批“三定”方案等关键任务与重要节点,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任务清单,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努力提升社会和纳税人“获得感”。四川、厦门等地税务部门表示,在蹄疾步稳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同时,坚决落实好“一厅通办”“一网办税”“一键咨询”等“硬举措”,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和纳税人“获得感”。海南、青海、浙江、新疆等地税务部门全面做好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等系统平台的融合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各项税务工作不受影响。广东、深圳、上海等地税务部门表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将拥护和支持改革的信心决心转变成强化纳税服务的实际行动,将把增强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作为改革目标,把加强和改进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的举措落细落实,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严守改革纪律规矩,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确保改革落实落地。各级税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严明机构改革纪律的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层层压实各项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宁夏、湖南、贵州等地税务部门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纪律,有针对性地细化各项纪律要求,采取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严格队伍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纪律执行到位。
全国广大税务干部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和税务总局党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毫不放松地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国家税收安全,持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