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和个人欠税,会被公告哪些内容?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欠税公告内容如下: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2、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3、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二、个体户的费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三、未设立账簿的单位,怎么缴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置会计账簿,健全财务制度,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具体核定办法由县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制定。
四、资源税代扣代缴单位不按规定申报,有哪些处罚措施?
扣缴义务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1、应代扣而未代扣或少代扣资源税款;2、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3、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4、未按规定设置、保管有关资源税代扣代缴账簿、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5、转借、涂改、损毁、造假、不按照规定使用“资源税管理证明”的行为;6、其他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
五、个人户定期定额户怎么扣税?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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