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办理流程
发布人:青岛同海财税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188
1、 登记主体:
个人;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外资与三资企业除外)
2、登记程序: 由作者本人或单位受托者将相关材料送至长沙版权代理中心,填写登记表与保证书,经审核,如无异议,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颁发作品登记证。
3、提供材料:
(1)个人: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 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
3)、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参考附件:《个人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4)、作品原件与复印件;
5)、权利保证书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
1)、 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 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与作品说明;(参考附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3)、 委托书
4)、 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5)、 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6)、 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
7)、 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8)、 权利保证书
(注):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3)、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 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作者必须签名)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4、《作品登记表》(如果登记的作品是①影视作品填写:影视作品登记表
②音像制品填写:音像制品登记表。)
5、填写完《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及相关表格,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6、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